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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與職掌

一、本中心置主任ㄧ人,綜理中心業務,由校長就校內相關領域專長副教授以上教師 聘兼之,任期二年,得連任。

二、本中心因業務需要,得置組長、專兼任助理若干名,辦理中心之行政、公關和教 育推廣工作。